1.不具备明确法律地位
· 机构未依法设立,或无明确法律地位,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取得法人资格或授权文件不完整。(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实验室为非独立法人实体时,其所属法人无明确授权,或内部职责不清。
2.未实际开展检测/校准/鉴定活动
· 申请时无相应业务运行记录,或缺乏足够证据表明已开展申请领域的活动。
3.管理体系未有效运行
· 管理体系运行时间不足(通常要求正式运行至少6个月)。
· 未完成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1.申请范围不符合要求
· 申请领域超出CNAS认可范围(如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
· 检测方法未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或方法未经确认。
2.文件资料不完整或存在矛盾
· 体系未按 CNAS-GL011等准则建立,或文件存在严重矛盾、未受控。
· 缺少关键文件(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典型报告记录等)。
· 提交的文件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如人员资质、设备清单等)。
1.虚假材料或隐瞒事实
· 伪造资质文件、检测报告、人员资格证书等。
· 隐瞒过往不合格记录、投诉或处罚情况。
2.处于处罚期或违规状态
· 机构曾因违规被撤销认可,且未满重新申请期限(通常为1年)。
· 正在接受司法、行政调查,或处于停业整顿状态。
1.人员资质不达标
· 关键岗位人员(如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不符合CNAS的学历、专业、检测工作经验及培训要求。
· 人员技术能力弱:不确定度评估不合规,或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
2.设备或环境不满足要求
· 关键设备未校准或校准周期不符合要求,溯源链断裂、无标准物质,或租赁设备未纳入统一管理、租期不足。
· 实验环境(温湿度、洁净度等)无法满足标准方法规定。
1. 重复申请或申请流程违规
· 同一项目在未整改情况下重复提交申请。
· 未按要求支付申请费用或违反CNAS申请程序。
2. 申请领域存在争议或政策限制
· 涉及国家尚未开放认可的领域,或行业存在特殊管制要求。
1、提前自查:参考CNAS-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CL01(ISO/IEC 17025)等文件进行全面自查。
2、咨询:必要时可找专业的咨询机构辅导(需付费),提前发现并整改问题。
3、诚信原则: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准确,避免因隐瞒或造假导致长期禁止申请。
4、持续改进:若被拒绝受理,应根据CNAS反馈意见整改后重新申请。
若申请被拒绝,CNAS通常会书面说明理由。机构可根据反馈进行整改,并在符合条件后重新提交申请。建议在正式申请前通过CNAS官网或咨询机构详细了解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