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对6种潜在的SVHC物质展开公众评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量:607

  2016年9月6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对6种潜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s)展开公众评议。为期45天的公众评议将于2016年10月21日结束,利益相关方可以在ECHA网站上发表评议意见。通过评议的物质将作为第十六批列入SVHC候选清单。


评议物质

序号 物质名称 EC CAS 潜在用途 SVHC属性
1 双酚BPA 201-245-8 1980-5-7 合成树脂类高分子材料,可用于生产阻燃剂、塑料抗氧剂、热敏纸助剂等 生殖毒性 (条款57 c)
2 支链与直链的4-庚基酚(直链和/或支链的具有7个碳原的烷基链共价键在4位的苯酚,囊括了UVCB和定义明确的物质,其中包括任何单独异构体和/或它们的组合) -- -- 用作材料中间体,可用于合成润滑油和润滑油脂 环境危害 (条例57 f)
3 对叔丁基苯酚 202-679-0 98-54-4 合成抗氧剂,可用于涂层制品,聚合物和粘合剂和密封剂中

环境危害 (条例57 f)

4 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 209-008-0 552-30-7 合成聚酯树脂、聚酰亚胺树脂、耐高温绝缘材料、聚氯乙烯增塑剂等

人体健康危害

(条例57 f)

5 全氟癸酸(PFDA)及其钠盐和铵盐

--

206-400-3

221-470-5

3108-42-7

335-76-2

3830-45-3

用作增塑剂、润滑剂、表面活性剂、润湿剂和腐蚀抑制剂等 生殖毒性 (条款57 c);PBT(條款57d)
6 -(1,1-二甲基丙基)酚(对叔戊基苯酚) 201-280-9 80-46-6 用于制造化学品和塑料制品 环境危害 (条例57 f)


6项评议物质清单请见:https://echa.europa.eu/addressing-chemicals-of-concern/authorisation/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identification

 

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1.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制造商或出口商;

2.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CTI建议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 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转自华测检测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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