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CNAS认可有一个十分实在的作用就是消除对外贸易的壁垒,这就是因为CNAS认可在国际上展开了一系列的合作,与国际上大多数认可机构是互认的。
一、CNAS认可在国际上的一些合作
1.是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正式成员, 并签署APLAC-MRA(相互认可协议)
2.是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正式成员, 并签署APLAC-MRA(相互认可协议)
3.与国际认可论坛(IAF)签署互认协议
4.与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签署互认协议
二、CNAS认可与国际哪些机构相互认可
1.欧洲:比利时(BELAC)、捷克(CAI)、丹麦(DANAK)、芬兰(FINAS)、法国(COFRAC)、德国(DACH,DAP,DKD,DATech)、爱尔兰(NAB)、意大利(SINAL,SIT)、荷兰(RVA)、挪威(NA)、西班牙(ENAC)、瑞典(SWEDAC)、瑞士(SAS)、英国(UKAS)、以色列(ISRAC)、斯洛伐克(SNAS)
2.美洲:美国(NVLAP, A2LA,IAS,PJLA,ASCLD/LAB)、加拿大(SCC,CALA)、巴西(CGCRE/INMETRO)
3.亚洲:中国(CNAS )、中国台湾(TAF)、新加坡(SAC)、日本(JAB, IAJapan 及VLAC)、中国香港(HKAS)、韩国(KOLAS)、越南(VILAS/STAMEQ)、印度(NABL)、泰国(TISI)、印尼(KAN)
4.大洋洲:澳洲(NATA)、纽西兰(IANZ)
5.非洲:南非(SANAS) 埃及(NLAB)
CNAS认可能与这么多国家的认可机构展开互认,从某些方面来讲有了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是能够被这些机构所认可的,在很大层面上消除了对外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