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可委(秘)〔2019〕7号
各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及相关评审员:
对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认可,是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是一项法定认可业务,也是我国被写入法律法规强制性认可的制度。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从2017年开始, 对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实施免费政策,即不收取实验室认可申请费、现场评审费和年金等费用;评审员劳务费及差旅费也由CNAS承担,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实验室负担。该免费政策已经实施两年,得到实验室的广泛认同,该政策同时也是CNAS是对国家法规认真履责的体现。
CNAS决定2019年仍然延续对三、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免费制度,直至新的收费政策出台前,免费制度有效。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