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装修完成后,实验室再运营过程中应有选择和购买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政策和程序。还应有与检测和校准有关的试剂和消耗材料的购买、接收和存储的程序。
实验室装修完成后,运营过程中就应该考虑所购买的、影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供应品、试剂和消耗材料,只有在经检查或以其他方式验证了符合有关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范或要求之后才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服务和供应品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应保存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
实验室应对影响检测和校准质量的重要消耗品、供应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评价,并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应商名单。
实验室的使用的可能影响检测结果的供应品种类繁多,不同种类的供应品其对结果可能造成的影响不同,其验收应关注的细节也不一致,建议实验室应该建立供应品的验收作业指导书。一般来说,对供应品的验收分为两大方面:
a) 型式验收:主要验收所采购物品的资料如品名、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包装、储存是否与计划和采购合同一致或满足其他规范的要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手续是否齐全;规格型号、数量、标识、包装,外观有无变形、过期、破损等等;
b) 技术指标验收:如需要,对采购物品的技术指标进行验收,如试剂的成分,溶液的浓度、衬垫的参数等。对于痕量分析(如农残、兽残),应关注试剂空白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必要时建立验收的作业指导书。对检测结果可能有影响的器皿及定量容器,研究院应核查该器皿及定量容器已经过技术评价,并有相应的信息或记录予以证明。
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供应品,相关领域的认可规范也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如微生物实验室用到的培养基,CNAS-CL09就做出了如下规定:
对于关键培养基和试剂,要求进行技术性验收,可参考ISO/TS 11133或SN/T1538《培养基制备指南》。当有足够数据证明其可信性时,验收的技术性指标可以减少。实验室装修运营不得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培养基和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