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测实验室接触过的实验室认可咨询中,与许多客户会问企业实验室自身制定的方法和标准是够能作为申请实验室CNAS认可的依据。答案通常是不行,一般只接受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作为申请的依据。
但其实在某些方面来说,企业实验室制定的方法也有可能作为申请CNAS认可的依据,但是流程操作上过于复杂,不建议实际采用。
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属非标准方法,对非标准方法的CNAS认可要求在《认可评审工作指导书》中有明确要求:
(1)实验室针对非标准方法申请CNAS认可时,必须按照相应文件控制的要求,履行完整的技术文件验证、确认和审批程序,并保留相应的记录;
(2)当申请对非标准方法进行认可时,实验室必须提交该方法的文本文件及相关验证材料及技术特点的说明材料;
(3)CNAS评审处在识别和决定是否受理非标准方法的认可申请时,可根据该方法的技术难易程序,通过以下途径解决:由项目负责人直接提出意见:征求CNAS技术委员会相关技术专家的意见;提交CNAS技术委员会审议。
如果是对标准方法和公认方法重新组合、或者是对标准方法和公认方法的简单扩充,由于此类型的非标准方法对已有方法的继承性较好,技术难度也较小,则采用前两种途径;否则,提交CNAS认可相应技术委员会审议。
在对非标准方法进行评审时,评审组应通过资料审查及现场评审,对非标准方法自身科学性,以及实验室是否具备按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校准的能力进行评审,最后作出是否予以认可的建议。备案的企业标准,可以作为实验室认可的依据,在企业内部使用,但不能作为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依据。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认实函[2002]78号文规定:“企业标准不能作为计量认证/审查CNAS认可立项依据,但如果检测机构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进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所通过的项目(参数)的检验能力能够覆盖该企业标准所涉及的项目(参数)时,受特定委托方的委托(如质检部门、司法部站、本企业),检测机构可以开展相应产品的检验(测)工作,可以开具带CMA/CAL标志的检测报告”。